关于教育援助工作接收单位反馈材料的要求
各相关单位:
此项教育援助工作由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、成美慈善基金会、联劝公益基金会、能量中国公益发展基金、国家发改委中国发展网能量中国平台、中国西部青年公益创客联盟、甘肃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会等单位牵头举办,已在民政系统正式备案(民政备案号:534600005624091826A18011)。
根据《慈善法》、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、《善款及物资捐出备案材料要求》和捐赠人的反馈需求,希望接收单位在对物资进行接收后提供如下反馈材料:
一、文件类证明材料
文件类证明材料一共三份,包括《申请函》、《物资接收函》、《感谢函》。其中申请函用作基金会物资拨付备案,接收函作为物资流转凭证用作审计,感谢函用作对捐赠单位的答谢(模板可参考附件)。
二、照片类材料
学校在接收物资后,需提交5-6张反馈照片,要求手机横屏拍摄,清晰度较高,并体现以下内容:1、学生使用物资的照片;2、物资和挂牌在一起的照片;3、收到物资种类的照片等(模板可参考附件)。
三、反馈方式
受援助单位可通过与我单位对接的上级机关转交相关材料,或将材料扫描并整理好后,发送至我单位邮箱进行备案power@powerchina.news,邮件标题为学校名称。
感谢配合!
附件:1、相关函件模板
2、相关照片模板
能量中国公益基金
中国发展网能量中国平台
2018年1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