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邀请参与“花与伞”儿童权益保护公益活动的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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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邀请参与“花与伞”儿童权益保护

公益活动的函

 

各共建单位、合作单位、积极参与正能量活动的经纪公司、艺人:

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,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,儿童的茁壮成长不仅是每一个家庭的责任,更是社会和国家的责任。

当今社会,各种暴力形式对孩子的伤害愈发频繁,阻断儿童暴力,维护儿童权益,势在必行!倡导“非暴力”公民行为准则和文化,为儿童营造安全的成长环境,对父母和监护人提供育儿的指导和教育,对暴力受害者提供及时的专业服务和支持,加强儿童的自我保护和社会生活技能。

我们始终致力于传递爱心、奉献温暖,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发展,为少年儿童创造健康、快乐、和谐的美丽生活,守护他们的成长,助力“花与伞”公益计划,我们一直在行动!“花与伞”公益计划工作组织委员会携手能量中国平台、辽宁卫视、辽宁省出版集团等单位,共同启动儿童权益保护主题活动第一站。希望邀请社会知名人物、爱心艺人等共同发出倡议,向全社会传递关爱儿童,反对儿童暴力的舆论动向,营造积极向上的少年儿童成长环境。

现将活动具体内容简述如下:

一、相关单位

联合主办单位:“花与伞”公益计划、辽宁卫视、辽宁省出版集团、能量中国传播平台

倡议呈现平台:辽宁广播电视台、中国发展网、人民日报APP、一点资讯、今日头条等

二、活动名称

反对儿童暴力,“花与伞”儿童权益保护在行动

三、活动形式

1、参与人员

希望邀请艺术家、社会知名人物、能量偶像等共同参与。

2、参与形式

授权一张照片制作公益海报,在各合作平台进行发布;录制一段公益倡议ID在辽宁广播电视台等平台播放。

3、素材投放渠道

辽宁卫视融媒体平台、辽宁广播电视台、能量中国全媒体平台。

4、授予称号

参与活动的艺人,由主办单位共同授予儿童成长守护大使称号,并颁发大使证书。

四、照片及视频录制要求

1、需提供背景较为干净的照片,纯色、白色更佳。

2、录制视频时,需在比较安静的环境中使用手机横屏录制。

3、相关素材请通过邮箱网盘进行发送,以免素材在传输过程中画质被压缩。

五、ID录制内容

1、均需录制内容:大家好,我是XXX928爱花日,关注儿童成长,让爱从定义!

2、请从以下内容中选录两条,用于电视台剪辑播放:

儿童成长关系祖国未来,让我们携手花与伞,呵护孩子们的健康成长。

坚决抵制以任何形式施加在儿童身上的暴力行为!

为宝贝撑伞,助花朵绽放,让爱满人间。

在保护儿童权益的路上,我们与花与伞同行!

多一点保护,少一点伤害,与花与伞共同铸造爱幼屏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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